关于调整贷款意向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5
尊敬的客户:
为了能向您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我行将于2月5日起调整贷款意向书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双方签订《出具贷款意向书协议》未约定收取手续费的,可以不收取手续费。约定收取手续费的,年化费率为贷款意向金额的0.1%-2%,在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收取,每笔业务收费不得低于1000元。对于我行战略级客户或意向金额超过5亿元的,费率区间可调整为0.1%-0.5%。如遇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则以恒丰银行最新服务收费要求为准。对涉农领域的客户继续予以免收。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