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关于对网络融资类业务部分收费项目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我行决定对网络融资类业务服务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实施费”“网络金融应收账款管理费”相关服务(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删除“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出账手续费”服务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一、“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实施费”服务项目

(一)服务(收费)项目名称调整为:“数字供应链平台系统服务费”。

(二)服务内容调整为:为核心企业或第三方平台提供链属企业的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实施、系统维护等服务。

(三)收费标准调整为:1.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实施费用收取,单个平台收取在0-200万元(含)/年间浮动;2.根据融资金额按比例0.1%-3%收取”。

二、“网络金融应收账款管理费”服务项目

(一)服务(收费)项目名称调整为:“数字供应链应收账款管理费”。

(二)服务内容调整为: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中为客户(网络融资类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各阶段状态的可视化管理。

(三)收费标准调整为:按单笔出账对应的应收账款折后金额以0.3%-3%的比例收取,当收费标准低于0.3%(不含)时,须报总行审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八折收取。

 

三、删除“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出账手续费”服务项目

本次调整后“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实施费”的服务价格标准自2023年6月6日起执行;调整和删除后“网络金融应收账款管理费”“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出账手续费”的服务价格标准自2023年3月6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395。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