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负责:

      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Ø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Ø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Ø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Ø行使本行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姓名

    性别

    职务

    宋日友

    副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耿利航

    外部监事

    张晓男

    外部监事

    蒲红霞

    职工监事

    刘  莹

    职工监事